第0003章 与龙共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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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强敌当前,无所畏惧;果敢忠义,无愧于神;耿正直言,宁死不诳;保护弱者,无怪天理;这是你们的誓词,务必牢记!从今往后,你们即为骑士!”高非将剑放平,朗声说道。

  “我将仁慈地对待弱者,我将勇敢地面对强敌,我将毫无保留地对抗罪人,我将为不能战斗者而战,我将帮助那些需要我帮助的人,我将不伤害妇孺,我将忠实地对待朋友,我将真诚地对待爱情!”

  加里奥与威斯强忍着疼痛,背诵出那段早已熟记于心的誓词。

  说完后,威斯便晕了过去。

  ……

  蓝河村,温泉城的一个下属村子,地处中土帝国西部边陲,距离矮人山脉约有五十余里。

  入夜,在一户农家,高非多拉格正一个人吃着晚餐。

  晚餐有黑黑的硬面包,煮熟的羊肉,芜菁,洋葱与烤土豆,还有装在陶罐里的农家自制的麦酒。虽然与平时的膳食比起来有些粗糙,但高非吃的津津有味。

  隔壁的卧室里传来阵阵惨叫与低吼,高非知道:惨叫声来自威斯,而低吼多半是加里奥压抑不住的呻吟。

  过了一阵子,就在他吃的差不多的时候,赤脚医生从卧室中走了出来。

  “大人。”他对高非说,“两位骑士老爷的伤口已被小人妥善处理,请放心,不会感染。断了手指的那位老爷,我给他喂了麻痹药剂以减轻他的痛感,现在他已经入睡了;但眼睛受伤的那位始终不肯服用……”

  “随他去吧。”高非说,然后从口袋中掏出一枚银币丢给了他,“这是你的酬劳。”

  “多谢大人!”赤脚医生感谢了他一番,匆匆离去。

  擦干净嘴巴,高非走进了卧室。

  农户把最好的这间卧室让给了他,一个晚上,换取了一个银币。

  关好门,点燃蜡烛,高非从口袋里摸出钥匙,打开了放在床头的宝箱。

  “卓耿,卓耿,醒醒!你瞧瞧,这些玩意,可还入的了你的眼?”

  他在脑中暗暗呼唤。

  意识中,另一个灵魂缓缓苏醒。

  “嗯,不错的宝贝。”

  “那可以教我下一阶的火球术了吧?”高非问。

  “先让我抱着这些宝贝睡一觉再说!”

  “……”

  高非是穿越者,卓耿也是。

  五年前,二者穿越到了同一人身上。

  但他们有很大的不同。

  高非来自21世纪的地球,天朝人。

  而卓耿,是一条龙。

  一条来自另一个异世界的龙。

  高非原本是一个普通的苦逼教师,在一个雷雨交加的恶劣天气,上班途中,他不小心踩进水坑湿了鞋子,忍不住骂了一句贼老天。

  然后,老天爷生气地放道雷电劈中了他。

  紧接着,他就穿越了。

  他是眼睁睁地看着自己一点一点地靠近如今这副身躯,并钻进去的。

  在这个过程中,他看到了卓耿。

  一条硕大无朋的黑色巨龙。

  它的身躯,有数十米长,翼展几达百米。

  起初,他和它都在天上飞。

  一人一龙,大眼瞪小眼。

  然后,莫名其妙地,他们一起冲向了地面。

  地面上,是一个孩子的躯体。

  高非多拉格。

  鹰歌城城主多伦多拉格的独子,温泉城城主本卢登的养子。

  那时候,他才十二岁。

  周围人都以为:他的生命就要终止在十二岁了——他不小心掉进湖里,被淹多时,被捞起来时已经没了呼吸。

  经过一番救治,医生遗憾地宣布:没救了。

  然后,高非与卓耿的灵魂同时钻进了这具躯体。

  众目睽睽之下,高非多拉格复活了。

  高非从未想过网文中的穿越这事居然会发生在自己身上。

  而且,还是与一条龙一起穿越。

  起初,为了争夺对身体的控制权,一人一龙进行了友好的交流,彼此亲切问候了对方的女性亲属。

  如果不是因为眼下只是空有龙的灵魂的缘故,卓耿只怕会直接将高非撕成碎片。

  但遗憾的是:不管生前多强大,死后总是平等的。

  最终,他们约定:每人轮流控制躯体一天。

  高非这里,倒是没什么大问题。

  尽管这个世界说的都是英语,但好歹前世他也是个毕业于211院校的大学生,英语过了六级,基本沟通也还可以。

  但到了卓耿这边,问题大了。

  虽然龙族的语言天赋很强,甚至在同高非对骂几场后便学会了“NMSL,WSND”等粗鄙之语,但在对身体的控制和行为上,却显出了身为龙族的弊端。

  原本他是高高在上的龙族,可以飞上天,与太阳肩并肩。

  然而现在,他没了翅膀和尾巴。

  自然是无法适应。

  这种不适应,可以用一个成年人的灵魂附身在一个刚出生的婴儿身上来形容。

  ——不管你再怎么牛逼,你也无法说话,更别提站起身来走路跑步了。

  因此他的种种举动,在别人眼里就显得格外怪异。

  很自然地,他受到了嘲笑。

  身为龙族,他无法容忍。

  于是他和嘲笑他的人开战了。

  用龙族的方式——飞起来,用爪子撕扯对方。

  但他忘了自己现在是个不能飞翔的人,不是龙。

  然后他便摔了个四脚朝天,收获了更多的嘲笑。

  他想对对方喷火,奈何人的身体也没这种功能。

  这让他憋屈万分。

  龙族的自尊心,驱使他做了最后一次疯狂的尝试。

  他走上悬崖,对着天空大喊:“我是龙,我要飞!”

  而后,他扑腾着细细的胳膊纵身跳下。

  结局可想而知。

  如果不是因为悬崖之下是个湖,这具身体早就粉身碎骨了。

  这次丧心病狂的行动,为他们的宿主赢得了若干外号。

  “飞翔的”多拉格,虽是讽刺,却也还好。

  “领主家的傻儿子”——这个就有点过分了。

  ……

  总之,被救起来以后,卓耿彻底死心,发誓不再控制这身体,每日只管沉睡。

  龙族对誓言很看重,倒是从未背誓。

  不过高非怀疑,卓耿放弃对身体的控制权,除了不能飞这些因素之外,还有别的原因。

  ——他怕疼!

  据说:在卓耿控制身体期间,因为打架受伤,以及从悬崖跳下摔伤,躺在床上修养期间,他一直惨叫不断。

  大概是控制身体,要把灵魂与身体的神经连接起来,让他感受到痛苦难耐吧。

  不管怎样,高非获得了身体的永久控制权。

  他原本以为自己老早就看透了以后的生活:成年后,他将会继承家族的城堡,收收租,打打猎,偶尔调戏下属地的妇女,战事爆发时召集手下的骑士和农民去参战,就这样了。

  一个快乐逍遥的领主,倒也可以接受。

  但很快,他发现事情好像没那么简单。

  或许是卓耿搞的那些破事让养父本伯爵以为外甥是个傻瓜,又或许他本来就存着吞并英年早逝的妹夫的领地的心思,总之,他多次向自己的妹妹,也就是高非那可怜的寡妇母亲,孀居的多拉格夫人提议:由他的二儿子继承她丈夫的城堡,鹰歌城。

  理由是:高非没有能力管理鹰歌城。

  嫁出去的女人,总是向着夫家的。多拉格夫人自然不乐意,并且她认为自己的儿子并不傻,是作为养父的哥哥没能把他教好。

  几番过后,兄妹二人不欢而散。

  本伯爵对高非的态度也愈发恶劣。

  但他迟迟不肯将高非送回鹰歌城。

  高非猜测:他在等。

  等自己多病的母亲过世,然后勾结鹰歌城的封君,将自己的次子扶上城主之位。

  高非自然不能坐以待毙。

  起初,他也曾想过凭借自己的知识发展一下科技,过把技术压制的瘾。

  然而,

  前世的他,主修的是音乐,对技术类的玩意一窍不通。

  这个世界,靠音乐为生的人,也不是没有。

  运气差的,混成到处流浪的吟游诗人,运气好点的做到皇家宫廷乐手。

  都是没什么地位的。

  以声色娱人,这条路,他是没法走了。

  所以他只好老老实实地一步一步地混。

  这几年,在温泉城教头的教导下,他倒是学会了不少东西:骑术、剑术、弓箭、骑枪等都还过得去,并在十五岁那年顺利晋升为骑士。

  毕竟他过世的父亲原本也是一方领主,贵族的子弟,总比平民的子弟容易晋升。

  然而这些还不够。

  “领主家的傻儿子”的印象在温泉城人们心中根深蒂固,尽管他曾多次展现自己,都被故意忽视。

  他被迫韬光养晦。

  正当他一筹莫展之际,卓耿给了他一线光明。

  某天,他被养父派去跟随总管拉莫斯去收税,那天,卓耿恰好睡醒了没事干,跟着他逛。

  看到拉莫斯收到的一堆堆金银钱币,卓耿兴奋起来。

  贪财是龙的本性。

  “我要那些金银,如果可以,在睡觉的时候能不能让我控制身体?我想抱着它们睡觉!”

  它对高非说。

  然而高非表示:睡觉时让出控制权可以商量,但抱着财宝他无能为力——他没钱,也没有资格动用那些税金。

  “如果你可以帮我收集财宝,我可以教你魔法!”卓耿提出了一个交易方案,为表诚意,他先教会了高非一个最简单的火魔法——让他在手指上聚起一团小小的火苗。

  这下高非无法再无动于衷了。

  最终,他们达成了协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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