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贤王看到樊小天眼中的炽热,不禁呆了片刻,这眼神真的是从那个什么都学不会,训两句就哭鼻子的泽银眼中发出的吗?这甚至不像个小孩可以拥有的眼神。
三贤王轻叹口气,背过身去,说道:“我和大公主交手过,你和她实在差太多……”他顿了顿,又说,“等伤好了再来吧,我对逍遥游身法知道的肯定比你多,下次换我教你。”于是拂袖而去。
樊小天看着三贤王离去背影,用尽最后一丝气力,吐出四个字:“谢谢三叔……”便重重倒了下去。
两天后,樊小天屋外。
“我们还打吗?”子莫读问道,他看着手脚都裹满绷带的樊小天,心中很自责自己什么忙都没帮上。
樊小天转了转胳膊,确认自己已经可以活动后,抬起头看着万里无云的天空,说:“打,而且我想好了。”
“想好什么?”
“不仅要打,而且每个贤王都要打!”
“啊?你,你疯了吗?”
樊小天摇了摇头,从门前的椅子上坐了起来,说:“我活了这么久,大多数时间都活在恐惧里,我不想再那样了。我要好好,再活一次。”
子莫读并不理解这话的含义,他只是看着樊小天,觉得自愧不如。
“所以我想好了,他们几个,我全部都要去挑战,”樊小天抓了抓头,颇感苦恼,“虽然是肯定打不过的……不过,我现在有个想法,是用来对付三贤王的,不知道行不行得通,我得去试试。”
子莫读一听樊小天竟然有办法对付三贤王,激动问道,“什么想法?”
“你知道我们现在最大的优势是什么吗?”
子莫读摇了摇头。
“是他们不会下死手。”
子莫读一听,露出怀疑表情,“真的吗?我倒觉得他们毫不留情啊,你看你都被打成这样了。”
“不,我很确定,他们不会下死手。原因大概就是,他们也察觉了吧……”樊小天顿了顿,眼中爆发出一团团怒火。
“他们也不相信那个魏宴能杀的了师父,几位贤王,没错,他们一定也是想让我们能去太华族把凶手揪出来吧。”
“可即便这样,不下死手,算什么优势。”
“优势就是,我可以一遍又一遍的去挑战,一次不成,就十次,十次不成就一百次!一千次!”
这话听得子莫读热血沸腾,他起身叫好,说道:“好!我们就不停地打下去!”
樊小天却是一怔,说:“呃,不,我的意思是我一个人也可以,你……”
“你看不起我?”子莫读怒视着樊小天。
樊小天这才说:“你真的想好了吗?这可是会被揍得很惨的。”
子莫读龇着牙,笑道:“谁揍谁还不一定。”
“好,那我们就一起揍他们!”
“行!对了,你刚不是说有什么想法来对付三贤王吗?什么想法?”
樊小天略略沉默,然后拿出腰上别的铁盒子,打开一看,里面正是金色蜉蝣,他问:“莫读,你会读秒吗?”
“啊?那是什么?”
“那你知道背板吗?”
子莫读又是摇了摇头。
“实际上,在和三贤王战斗时,我发现了一个问题。”看到子莫读呆呆望着自己,樊小天继续说:
“那就是三贤王的预判,他虽然可以看到敌人接下来的动作,但他自己也说了,在一开始,他会看到许多种可能性,只有当我们的攻击架势足够成形时,他才能判断我们的招式,所以当时,我们的攻击几乎都是在即将打到他时,他才避开的。老实说,我觉得这种技能挺鸡肋的,特别是我后来那些攻击,我甚至怀疑,他就是躲不开了,所以才用身体硬接。再或者就是他过于依赖自己的闪避和那一身肉盾,他很可能不会破招。”
当子莫读听到“鸡肋”、“躲不开”、“不会破招”这些字眼,他甚至觉得樊小天是真的疯了。
樊小天继续说:
“如果是第一次和三贤王对战的人,他们胜利的机会可能真的不大。可我们不一样,我们可以不断挑战三贤王。如果他是在攻击将至时才能闪避,那他的反应速度就很好算,这个只要再多和他交手几次,用读秒的方式就能测出来。所以,我们只要用固定的打法,就能测试出他的反应倾向。”
子莫读一头雾水,说了句:“啥?”
“就是背板,通过读秒测出他的反应时间和应对招式,等到完全熟悉他的套路,或者是令他形成应对我们的招式习惯,我们就可以找出他反应最慢,或者有破绽的招式,然后出奇制胜。”
“哦哦,那怎么读秒?”
樊小天微微一笑,他将装有金色蜉蝣的铁盒放到子莫读手中,说道:
“这东西震一下,就是一秒,我们俩需要做的就是……”樊小天思索一会儿,说:“先数到一百吧,我们俩必须在即使没有这东西的情况下,也能同时数到一百。”
子莫读仍旧没弄懂这里面意思,但他觉得这事太有趣,他必须参与,便高声答应:“好!”
“但这也都是理论上的操作,实际做起来,我也不能肯定成效。想要背板一个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,恐怕要付出极大的代价。”
“没事,要是能伤到三贤王,代价再大也无所谓。”子莫读说完这句,问道,“所以我们就逮着三贤王打了吗?”
“当然不是,不能让三贤王发现我们在记他的招式,所以其实我们要准备几套打法来测他反应,其他贤王也是照打不误。”
“行!明白了!”
看到子莫读这么兴奋,樊小天其实内心还是很忐忑的,背板vs预判,哪个会更强?
樊小天又是想起什么,说:“对了,其实我到现在还没学过气的修炼方法,贤王里面用气最好的是大贤王吗?”
“那肯定啊,你要让他教你用气吗?”
“嗯,大贤王活了三百多岁,已经把气境练得炉火纯青了,有他传授经验,肯定是最好的。”
“那可有点难啊,大贤王从来不收徒弟的。”
“那他有什么喜好的东西吗?”
子莫读思考道:“听人说大贤王是喜欢酒和美食,但即便是我们这最贵重的酒,他也应该喝腻了,要让我托人再去找些好酒来吗?”
“那倒不必,”樊小天想了想,兇蛮族长久以来都以食用牛羊肉、奶皮子和泡馍为主,所谓的酒,也是牛羊马这类牲口的奶,再发酵得来的,于是他问道:
“莫读,我们这有米吗?还有,你吃过饺子吗?”